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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 工业园区H06-1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来源:数字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21    【字体:

武政文〔2016〕201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
工业园区H06-1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武平县工业园区H06-1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武国土资〔2016〕19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报送的武平县工业园区H06-1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武平县工业园区H06-1地块土地使用权按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出让面积为33334平方米(具体出让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同意出让地块按县住建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武建规〔2016〕58号)确定的规划要求建设;出让地块范围内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建造商品住宅进行出售、出租。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本次出让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年限为50年;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00.1万元,不设保留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
五、该地块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40.1万元;工业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具体管理和返还方式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经营性项目用地和工业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龙国土资〔2012〕239号)文件精神办理。
六、成交地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税费,在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七、出让宗地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八、本次挂牌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并组织实施。
此复。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1
 
 
 
 
 
 
 
 
 
 
 
 
 
 
 
 
 
 
 
 
 
 
 
 
 
 
 
 
 
 
 
 
 
 
 
 
 
 
 
 
 

抄送: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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